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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6月18日 星期三

租金補貼若斷炊…租屋族苦日子來了?

租金補貼若斷炊租屋族苦日子來了?專家曝2大關鍵:別擔心

三立新聞網 的故事2025/6/18

租金補貼造福許多租屋族,一旦中斷,恐對生活造成影響。(示意圖/資料照)

租金補貼對許多租屋族來說,是很大的福音。日前總預算在立院遭到凍結,中央祭出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也受到影響,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先前就指經費將在11月用罄,讓不少民眾憂心不已。近來,中央函文各縣市府,表示因應《財政收支劃分法》修正,明年的租金補貼計畫要求地方政府自籌1040%不等的經費,引起各地首長反彈。對此,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表示,「沒想到,租屋族苦日子來得比預期來得快。」

何世昌在臉書粉專「何世昌的房產知識Buffet+」表示,內政部要求地方政府負擔部分比例的租金補貼,其中台北市需自籌40%經費,一年淨增近20億元預算。財政情況較好的縣市可能籌得出來,但應該會有些縣市籌不到足夠經費而大砍補貼戶數。

https://reurl.cc/mxVvx9

2025年1月1日 星期三

114年度「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」

114年度「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」
114年公告受理申請期間:
114年01月01日(三)上午9時至114年12月31日(三)下午5時止

114年租屋補貼將於元旦開放申請,核定件數達標後截止。
租屋族快申請!內政部國土署表示,114年度「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」自民國114年1月1日上午9時起開跑,舊戶資料直接帶入免申請,補貼戶數從原本50萬戶擴大至75萬戶,原則上獲核定件數達標後截止,會再視經費狀況滾動性調整,不用房東同意就能領。
為達標8年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,行政院會通過「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」延長至115年,且自114年起申請戶數由50萬戶擴大為75萬戶。不過,國土署昨天表示,財劃法三讀修正通過勢必衝擊租金補貼,114年租金補貼核定件數一旦達75萬戶就會停止受理,並徵詢地方政府意見後研擬新方案。

114年租金補貼點此線上申請https://has.nlma.gov.tw/house300e/

2024年11月30日 星期六

拿房客的信件當證據,房東判有期徒刑兩個月?

【拿房客的信件當證據,房東判有期徒刑兩個月】
有人說,「沒常識也要看過電視!」我們常常想藉新聞,提升自己的見聞,然而只看見大量又片面的資訊,真的足以保護自己嗎?
新聞摘要👇
簡男與楊女原共同租住,但因故產生嫌隙,甚至鬧上法院,楊女便於前年3月搬離原址。簡男卻於楊女搬離後,收到楊女勞工保險局及租金補貼的信件,並將信件拆開。並在民事訴訟時使用其信件內容,嚴重影響楊女隱私權...。
(*本篇案例將圍繞「處置他人信件」之行為,及常見的因搬離住處產生的信件改寄問題,將不會討論最初兩人租屋糾紛的過程及原因。)
根據描述,此事件中簡男因與楊女有法律糾紛,在收信後故意拆開閱覽楊女私人信件,犯罪行為確鑿。然而,日常生活中,也會有許多「誤開」或「發現寄錯的信後,逕自丟棄」的情況。
😧拆/看/扔他人的信件可能會構成那些犯罪呢?
→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20條&第41條
→妨礙秘密罪-刑法 第315條
→毀損文書罪-刑法 第352條
😨所以收到其他人的信時,到底該怎麼辦才好?
✅退回郵局,並告知郵局「查無此人」
✅聯繫寄件單位,告知對方已經搬離或地址錯誤
😱「很重要的文件」一直寄過來,可是沒有這個人耶?
重要文件如,稅單、罰單、存證信函、法院文書…等,
這些文件都是寄至「戶籍地址」。
所以收到不屬於自己的這類信件,
→請詢問房東是否為其家族成員戶口
→若確認為前房客的,請房東辦理【逕遷戶所】作業,以免後續持續收到。
🤔我是房東,前房客的戶籍一直在房子裡確實不是辦法,所以那個【逕遷戶所】怎麼辦理?
房東逕遷戶所有兩種辦理方式,
1. 戶政事務所現場
2. 戶政事務所網站線上
只要備齊「房屋所有權證明」及「被申請人無居住事實證明」即可辦理。
🤔我是房客,既然房東可以逕遷戶所,那是不是沒我的事了?
當然不是!
由房東遷出的戶籍會放在戶政事務所,
為了避免漏收重要信件,還是自己在搬家前,將戶籍地址遷到方便收信的地址最保險!
以上,崔媽媽為您解析租屋新聞,看時事,長租識!

2024年10月15日 星期二

房東「誤闖」房客房間判賠4.7萬?

【房東「誤闖」房客房間判賠4.7萬?】
有人說,「沒常識也要看過電視!」我們常常想藉新聞,提升自己的見聞,然而只看見大量又片面的資訊,真的足以保護自己嗎?
🎞新聞摘要
黃姓女子主張,自己向黃姓房東承租了一間3樓套房,2023年5月29日下午4時許,黃姓房東未經同意,擅自持萬能鑰匙打開房門。黃姓房東則喊冤,辯稱當天他帶租客去看隔壁房,不小心開錯門,這才誤闖黃女房間,但他透過門縫看到屋內堆放物品,意識到開錯門後就立刻關門...。
💡房東未經許可進入「租賃範圍」可能會觸犯…
→刑法第306條「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」
→民法第195條「侵害隱私權」
→刑法第320條「竊盜罪」
💡特別需要注意的是…
⚠「租賃範圍」 究竟是哪?請確認租約
全部出租-房東進出租屋處需取得房客同意。
部分出租-房東可進出「公共空間」,但不可影響房客「承租範圍」之使用權利。
⚠「欠租」、「房客失聯」也不能擅自開門!
→「欠租」
須依循正當法律程序,經催告後,提出訴訟, 而後依法強制執行。
→「房客失聯」
開門須會同公正第三方(ex.里長、警察), 並全程錄影記錄,以免後續爭議。
以上,崔媽媽為您解析租屋新聞,看時事,長租識!

2024年10月2日 星期三

管委會到底在做啥?

管委會到底在做啥?🧐社區大樓一定都要組管委會?如果碰到黑心貨擺爛的管委會怎辦?😱專家表示,現代人生活忙碌,有管委會協助以下四狀況會減少很多困擾~👇

▌管委會可有可無? 專家示警遇這四情形會很慘
 
📍狀況一:維護管理共用空間 每月繳交管理費,多用來維護與修繕共用空間
📍狀況二:財務規劃以及協調 負責協調社區內外產生的收支或其他衍伸財務
📍狀況三:開會決議生活瑣事 區分所有權人表決社區大小事後,由管委會執行
📍狀況四:協助解決鄰里糾紛 要處理共同事務糾紛,但沒有執行公權力的能力

了解更多房地產知識與市況,鎖定591新聞頻道

2024年9月30日 星期一

颱風假不是假?

【颱風假不是假? 就算宣布放颱風假,還是要在家上班嗎?】
中颱山陀兒持續接近台灣,預計週二到週四影響台灣最劇,根據風雨預測,週三全台皆可能符合停班課標準。
不過,如果真的宣布放颱風假,老闆要我居家辦公可以嗎?颱風假老闆可以不給薪?出勤上班可以領加班費嗎?颱風假最常見的 5 大問題,一次看懂!https://cwm.pse.is/6h8t74

颱風假不是假?在家上班沒颱風假?一次告訴你

好想放颱風假?104人力銀行整理颱風假出勤及給薪懶人包,並整理出颱風假常見的5個問題,針對颱風假,得有「颱風假不是假」的認知,員工不出勤,公司可自行決定給不給薪,也可要求居家上班,不需另提供加班費;針對已在居家辦公的員工,則注定與颱風假無緣,若有照顧孩童需求,可以申請家庭照顧假(事假),常見5大問題如下。不過實際執行情況,各公司會有所差異。

Q1:颱風假老闆要我居家辦公可以嗎?
一聽到政府宣布放颱風假的消息,打算來好好追劇一整天,但老闆竟然跟我說因適逢旺季,即使放颱風假也得在家辦公,覺得也太不合理了吧!不過,104人力銀行指出,颱風假目的是保障員工避免出勤有安全上的疑慮,企業在颱風日當天仍有給予薪水,是可以要求員工在家上班的。

Q2:颱風假老闆要求我到公司上班合理嗎?可拒絕嗎?
身為民生消費產業的從業人員,颱風假若遇無風無雨,反而會出現人潮,公司仍會希望上班,注定與颱風假無緣,但政府宣布放假,我卻要上班這樣真的可以嗎?104人力銀行解釋,颱風假非假期,企業是可以要求員工照常上班的,不過員工有安全上的疑慮,有退避權選擇不上班。若上下班路程,不幸因颱風被路樹砸傷摔車,可向公司申請職災,但若是交通工具或是物品損壞,不在理賠範圍。

Q3:颱風假不給薪合理嗎?出勤上班有加班費嗎?
104
人力銀行表示,每間企業都應訂定相關工作規則,颱風天員工未上班,因為沒有提供勞務,企業可以不支薪,但多數企業會選擇支薪;若是颱風假企業仍要求員工出勤,因颱風假為一般上班日非假期,企業不需另給加班費,除非遇到休息日、國定假日,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費。

Q4:颱風假居家上班可以請補休嗎?
每周2天進辦公室,3天居家辦公,颱風假當天居家上班,想說因為是居家不影響工作繼續上班,但可以在進辦公室的日子申請補休嗎?104人力銀行強調,颱風假非一般假勤,主要目的為保障員工出勤時的安全,居家上班者遇到颱風假,均視為一般上班日,不另外補休。

Q5:居家上班遇到颱風假,有照顧家庭需求可以休颱風假嗎?
居家上班颱風假雖不受影響,但家中小孩放颱風假,有照顧需求可以一起放颱風假嗎?104人力銀行指出,居家上班者出勤不受颱風影響因此無颱風假,若員工颱風假當天有照顧小孩的需求,可向公司申請家庭照顧假,公司不得拒絕但無薪。

2024年9月14日 星期六

個人房東注意~要記得申報租賃所得

<綜所稅小精靈>📢個人房東注意~要記得申報租賃所得❗

個人房東出租房屋的收入,扣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計算出之租賃所得,應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一併辦理結算申報📄✏️。

🧚小精靈提醒您~
如果未依法申報,經查獲後會面臨補稅及罰鍰💸,有出租房屋卻尚未申報的個人房東記得趕快補報補繳,在未被檢舉或調查前完成補報繳手續,即可免罰哦🙌。

詳見本局新聞稿👉https://gov.tw/Lku

在租屋處過節,注意中秋常見租屋糾紛

在租屋處過節,也特別注意,中秋常見租屋糾紛
1. 請租約上常有禁止明火之規定,即使可用也請注意安全。

2.通風很重要!不要在密閉空間用炭火烤肉!

3. 租套雅房租約常見禁止外人進入或過夜,可能造成糾紛或被額外收費。此外,與朋友狂歡之餘也請尊重想要默默過節的同住者們休息的權利。

4.租住整層住家者有慶祝活動,請確認社區規定,以免被鄰居投訴,衍生糾紛。

2024年9月12日 星期四

租屋留意熱水器 防範中毒保權益

【租屋留意熱水器 防範中毒保權益】

新學期又沒抽到宿舍啦😭😭,只好到外面租屋了~疑~這間租金怎麼這麼便宜?🤔
原來是房東把老舊的屋外式熱水器裝在通風不足 的陽臺,之前看過新聞,曾經有房客因為這樣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,最後房東也被起訴。🙁
租金要便宜,安全更重要,來問問看房東能不能改裝強制排氣式熱水器,不然只好換一間租了。

⚠️房東⚠️請注意:提供安裝合格熱水器,避免房客中毒吃官司。
⚠️房客⚠️請注意:詳察熱水器安裝情形,避免一氧化碳中毒。

屋外式熱水器應裝在通風良好的地方
室內或通風不足的地方要裝有強制排氣功能的熱水器

2024年8月4日 星期日

住宅租賃糾紛諮詢專線

租屋有疑問?內政部地政司租賃條例專區來解答,8月1日起還有提供租屋族免費租屋法律諮詢!

內政部地政司設置「租賃條例專區」,不僅提供最新租屋法規動態,還有最新版的租賃契約範本、租屋電費新制懶人包、常見問題Q&A,協助房客房東了解租屋新制,租屋新知一把抓。

租屋電費新制強調實收實付原則,呼籲房東不應以此作為調漲租金理由、或巧立費用名目,將電費轉嫁房客負擔。

此外,住宅租賃契約已全面適用消保法,房東如果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拒不改正,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。

自今年8月1日起,房客在遇到房東以苛扣押金、提前終止租約、強制搬離等不當手段,來要求不得申請租金補貼、報稅、設戶籍等合法租屋權益時,可免費向 #法律扶助基金會 電話洽詢專業法律意見。

最後,提醒租屋族,無論新訂或續約,都可以透過租賃實價登錄及各租屋平台查價,多方比較,確保租金符合市場合理行情;訂約前也務必確認租賃期間應負擔的相關費用、內容及支付方式是否合理公平,並在租約中書面明定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
🏠 地政司 租賃條例專區:https://www.land.moi.gov.tw/chhtml/news/89

📞 法律扶助基金會 住宅租賃糾紛諮詢專線412-8518 (手機加02,撥通後轉2再轉6)
週一至週五 9:00~12:30、13:30~17:00

2024年7月16日 星期二

租屋電費新制專區

租屋電費新制 已經正式上線,提醒大家新租約應依新制簽訂,舊租約不溯及既往,但若雙方同意,仍然可以重新約定適用新制。
為了協助民眾解決新制疑問,我們已建立專區,整理相關建議處理方式,提供給房東與房客參考。

▪地政司 租賃條例專區:提供新版租賃契約書範本下載、懶人包及常見問題 Q&A

▪台電 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:申辦查詢相關電費資訊,不需要房東同意

▪1996內政服務熱線或向縣市政府洽詢

租賃住宅契約已全面適用消保法的保護,房東如果違規超收電費,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。此外,房客如果遇到房東漲租、解約或變相收取電費等法律糾紛,8月起可向 #法律扶助基金會 尋求協助,電洽免費租屋法律諮詢,捍衛自身合法權益。

2024年7月12日 星期五

崔媽媽寫給房東房客的說明書(上):政策白話文篇

113.07.15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」電費收取新規修法內容

113/7/15後簽訂的租約,且房客不是憑台電帳單自行繳費,而是將電費繳給房東的話,記得租約對於電費的收取約定,必須遵守新法規。

📕修了什麼?
1.「電價計算方式」規定修改
→過去:「每度不得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」,給了部分不肖房東合法超收電費的空間。
→現在:
🔸按「用電度數」計算電費者
每度電價將不得超過租屋處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。
🔸不按「用電度數」計費者
不得超過電費單的當期電費總金額。

⚠希望解決過去「台電調漲高級距區間的電價,但房東漲房客電價,卻是每度都漲」的「每度殺」情況。

2.新增「屋外公共用電」規定
→過去:對於戶外公共空間電費分攤沒有明確規範。
→現在:房東需向台電申辦「屋外公共電費分攤」至用戶電費後,才能據以向承租人收取該電費。
也就是【戶外】的公共設施電費,需要呈現在台電帳單上,才能向租客收費。
🔸「戶外」公共設施例如電梯、大樓梯廳照明。
分租套雅房內公共空間,如共用廚房、陽台、客廳等不在規定內。

3. 用電資訊揭露
→過去:房東沒有提供電費資訊義務,且只要房東表示反對,房客也無法在台電的「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」查詢電費資訊
→現在:
1.房東有提供電費資訊義務
2.房客可自行在台電網站「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」,申辦查詢電費資訊。

⚠希望解決過去「房東只要不提供/不授權,房客就看不到也查不到實際用電情形」的情況。

👁‍🗨確實變公平了,但感覺實際執行好像哪裡怪怪的…?
新規定「不得超過電費單的電費總額」,也就是需要依照「實際使用收費」。
然而傳統電費結算,須等待兩個月一次的「人工抄表」。
💫一定要等到帳單來後,才能知道前兩個月的電費並收費。
💫若中途有終止租約時,結算十分複雜。

其實上述問題,可以靠「智慧」解決。
「智慧電錶」能回傳用電資訊,透過台電APP即時查詢前一日用電資訊,有效解決租期電費拆算問題。

💫只是,目前台電「智慧」極度不足...
安裝進度極度落後,預計2035年達成的100%布建,迄今僅完成18%。
💥類「智慧」電錶也在其中
而這少少的18%中,也不是全部都裝設了通訊設備,
也就是說無法回傳資訊,跟傳統電錶一樣要人工抄表。

總結-
隨著修法,內政部已在政策上往前邁進一步,然而卻因台電的配套措施未完善,而讓此次修法顯得可惜。呼籲台電應盡速「補充智慧」。

法規內容及內涵已經說明完畢,下一篇【崔媽媽寫給房東房客的說明書_實際情境模擬篇】將針對情境作說明,敬請期待。

2024年7月4日 星期四

租屋電費公平合理

租屋電費新制 預計7月15日上路
行政院已核定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修正案,內政部目前正辦理公告作業,預計於7月15日正式生效上路。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,為保障國民租屋權益,修正重點如下:

一、電費計收公平合理
🔸以用電度數計費:不得超過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

🔸非以用電度數計費:所收取的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每期電費總額

🔸公共設施電費:未申辦分攤併入租屋處電費內者,房東不得額外收取

二、電費資訊透明可查
🔹房東有提供電費資訊義務
🔹房客可自行向台電申辦查詢電費資訊

自 113 年 7 月 15 日起新簽訂租約適用新制規定,舊契約不溯及既往,不過經租賃雙方同意,仍可約定適用新制。房東如違反規定超收電費者,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改正。如不改正者,可處以罰緩,且得按次處罰,提醒房東勿以身試法。

租屋電費新制7/15上路 房東超收重罰30萬

租屋電費新制715上路 房東超收重罰30

中時新聞網游念育2024/07/04

為保障國人租屋權益,促進租屋電費計收公平合理及電費資訊透明,內政部今日部務會報安排地政司報告「租屋電費新制」。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表示,行政院已於昨日核定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修正案,內政部目前正辦理公告作業,預計於715日正式生效上路。

董建宏強調,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,租屋電費新制上路後所訂租約,房東如違反規定超收電費者,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改正,如不改正者,可處3萬至30萬元罰緩;又仍拒不改正者,並可加重處5萬至50萬元罰鍰,且得按次處罰,提醒房東勿以身試法。

地政司報告說明,這次租屋電費新制重點,包括以用電度數計費,不得超過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;非以用電度數計費,所收取的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每期電費總額;公共設施電費未申辦分攤併入租屋處電費內者,房東不得額外收取;另外,房東有提供電費資訊義務,房客也可自行向台電申辦查詢電費資訊。

政院已核定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修正案,內政部正辦理公告作業,預計715日生效上路。

此外,為讓房東房客易於瞭解租屋電費新制規定,地政司已同步製作懶人包及QA等資料,放置於內政部地政司網站「租賃條例專區」;另新版租屋電費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書範本也將於公告後放置官網,供各界查詢使用。同時,將透過各地方政府、租賃住宅服務業及不動產經紀業公會,以多元管道加強對外宣導,提醒民眾廣為使用新版租賃契約。

董建宏最後裁示,為利租賃雙方可以在市售各通路購得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書使用,除請地政司儘速邀集坊間銷售租約的通路商及印刷商,協調舊版契約書下架、新版契約書印製及上架作業外,也提醒民眾簽訂租賃契約時,宜善用內政部新版的租賃契約,簽約前務必詳閱契約書內容,以確保自身權益。

 

2024年7月2日 星期二

房東奉旨漲電價「1度收8.46」還喊一切合法

房東奉旨漲電價「1度收8.46」還喊一切合法 北漂租屋族崩潰
ETtoday
新聞雲記者趙蔡州/綜合報導20240702

台北市一名租屋族馬姓男子投訴,他的房東最近以實施夏季電價為由,準備將電費調漲到每度電8.46元,對方還能台電的級距表證明沒有違法。對此,崔媽媽基金會表示,房東一度電收8.46元雖然沒有違法,但明顯是超收,事實上政府為了杜絕超收亂象,已經通過新版租賃契約範本,預計最快7月中旬上路。

馬男表示,房東最近傳訊息告訴他,由於台電最近電價漲了,所以房屋的電費計收標準15日起也要上調,並給了他2種選擇,第1種是「整年(含非夏月)每度算8元」,第2種是「用幾度電、乘上夏季電價8.46元」,接著還拿出台電的級距表,夏季用電超過1001度以上,台電每度電收8.46元,證明沒有違法。

馬男感嘆,從他2022年租房時的一度5元,接著6元、7元到今年夏季漲到一度8元,已經是第4次調漲了,他平常冷氣都會設定時間,睡覺睡到半夜冷氣會自動關閉,儘管如此電費還是不少,如果15號開始漲價,以他現在的用電情況,每個月房租加電費就要破萬了,讓他非常頭痛。

崔媽媽基金會表示,房東一度電收8.46元儘管沒有違法,但明顯有超收的情況,建議房東應該以實際帳單金額跟房客收費。事實上,行政院內政部為了杜絕房東亂收電費,讓租屋電費計收合理公平,已經通過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租屋電費相關規定修正案。

內政部表示,這次新制重點在租屋電費計收部分,房東計收電費標準每度不得超過電費帳單「當期每度平均電價」或「當期電費總額」,等於未來房東收到的電費帳單上面寫多少錢,就只能向房客收多少錢,且增訂房東有提供電費資訊義務,新制預計7月中旬正式上路。

2024年6月30日 星期日

房東不能超收電費了!新版租賃契約7月上路

記者呂晏慈/台北報導20240630

許多房東超收電費藉由超收電費獲利,引發朝野立委關注。今年4月電價調漲後,不少房東跟著調整電價至一度7元,引發朝野立委關切。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上周主持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會議,通過最新租賃契約範本明定「每度電費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」,民進黨立委洪申翰今(30日)分享這則好消息,並透露內政部將在7月中旬讓此新規正式上路。

洪申翰今天表示,一直以來,租屋族被房東超收電費的現象非常普遍,一度67元的狀況非常多,在用電資訊不透明的狀況之下,只能摸摸鼻子,繳錢了事,或是,衍伸成房東房客相互不信任的爭執,更扯的是,有些房東一期電費還可以多賺價差34000元。

洪申翰表示,上周五鄭麗君主持的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,正式審議通過了最新的租賃契約範本,修正為以下3點:
第一,以用電度數計費者,每度電費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單「當期每度平均電價」。
第二,非以用電度數計費者,出租人所收取之每期電費總金額,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單之每期電費總額。
第三,租賃期間電費依第六點規定約定由承租人負擔者,出租人應提供承租人租賃標的之電費資訊,或授權承租人得向台電公司申請查詢租賃期間之電費資訊。

洪申翰解讀,簡單來說,房東收到的台電帳單是多少錢,就只能向租客收多少錢。他說,接下來,內政部將在7月中,讓此新規定正式上路,也請租屋的朋友,互相告知身邊的友人和房東這項最新資訊,如果再遇到超收電費的房東,可以在公告實施後,向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」提起消費爭議申訴。

洪申翰說,在租屋黑市的結構問題未徹底解決前,很多法規的執行,還是要徹底到位,但至少,這次的突破,是要政府不能再把「超收房客電價來獲利」,像過去一樣,視為理所當然的合法。

進入夏天以來,全台高溫籠罩,不少人就算在室內也一定要開冷氣才能解熱,不過對租屋族來說,電器開多久都要斟酌,因為有些房東會用1度電多少錢的方式來收電費,而不是按照台電計價。而現在為了避免房東亂收費,修訂版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,預計在7月中旬上路。

台北夏天一到不開冷氣實在好熱,還有各種電器都要用電,但不少租屋族們簽約時,房東都列出一度電要收56元等,再依電表數值收電費。

現在為了避免房東亂收電費,內政部修訂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,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,新制預計將在7月中旬上路,重點就在於租屋電費計收標準,每度不能超過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或當期電費總額,而在租屋電費資訊部分也增訂房東有提供電費資訊義務,房客也能向台電公司申辦查詢電費資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