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拿房客的信件當證據,房東判有期徒刑兩個月】
有人說,「沒常識也要看過電視!」我們常常想藉新聞,提升自己的見聞,然而只看見大量又片面的資訊,真的足以保護自己嗎?
新聞摘要👇
簡男與楊女原共同租住,但因故產生嫌隙,甚至鬧上法院,楊女便於前年3月搬離原址。簡男卻於楊女搬離後,收到楊女勞工保險局及租金補貼的信件,並將信件拆開。並在民事訴訟時使用其信件內容,嚴重影響楊女隱私權...。
(*本篇案例將圍繞「處置他人信件」之行為,及常見的因搬離住處產生的信件改寄問題,將不會討論最初兩人租屋糾紛的過程及原因。)
根據描述,此事件中簡男因與楊女有法律糾紛,在收信後故意拆開閱覽楊女私人信件,犯罪行為確鑿。然而,日常生活中,也會有許多「誤開」或「發現寄錯的信後,逕自丟棄」的情況。
😧拆/看/扔他人的信件可能會構成那些犯罪呢?
→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20條&第41條
→妨礙秘密罪-刑法 第315條
→毀損文書罪-刑法 第352條
😨所以收到其他人的信時,到底該怎麼辦才好?
✅退回郵局,並告知郵局「查無此人」
✅聯繫寄件單位,告知對方已經搬離或地址錯誤
😱「很重要的文件」一直寄過來,可是沒有這個人耶?
重要文件如,稅單、罰單、存證信函、法院文書…等,
這些文件都是寄至「戶籍地址」。
所以收到不屬於自己的這類信件,
→請詢問房東是否為其家族成員戶口
→若確認為前房客的,請房東辦理【逕遷戶所】作業,以免後續持續收到。
🤔我是房東,前房客的戶籍一直在房子裡確實不是辦法,所以那個【逕遷戶所】怎麼辦理?
房東逕遷戶所有兩種辦理方式,
1. 戶政事務所現場
2. 戶政事務所網站線上
只要備齊「房屋所有權證明」及「被申請人無居住事實證明」即可辦理。
🤔我是房客,既然房東可以逕遷戶所,那是不是沒我的事了?
當然不是!
由房東遷出的戶籍會放在戶政事務所,
為了避免漏收重要信件,還是自己在搬家前,將戶籍地址遷到方便收信的地址最保險!
以上,崔媽媽為您解析租屋新聞,看時事,長租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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