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資雙方解決爭議的另一種選擇:勞資爭議「仲裁」
Q如何申請仲裁?
A勞務提供地在臺北市的市民朋友,有以下兩種申請仲裁之方式:
1、勞資雙方檢附書面同意書,「不經調解」,共同交付仲裁。
2、「調解不成立」後,勞資雙方共同申請交付仲裁,須檢具申請書、會議紀錄等相關資料。
申請勞資爭議仲裁有哪些好處?
V方便快速,費用免費:免徵收費用、免跑法院、無須冗長的訴訟程序及等待期,減少勞資雙方經濟壓力!
V仲裁專家,我們幫您找:勞動局幫您找具備勞動專業之仲裁專家,就爭議事項進行事實調查及判斷。
V仲裁判斷效力等同法院判決:可一次性解決勞資雙方之紛爭,減少訟累壓力。
V保密:保障當事人權益,仲裁內容保密不外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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