🛎️《所得稅法》修正三讀通過!
為了維護120萬家扣繳單位的權益,本次修法優化所得稅扣繳制度3大重點如下,將於總統公布後,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:
1️⃣ 扣繳義務人由事業負責人、機關或團體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等自然人,改為事業、機關或團體 等本身,由給付所得的組織本身擔任扣繳義務人,使權責相符。
2️⃣ 非居住者扣繳稅款繳納、憑單申報及填發期限,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,可延長5日,減輕扣繳義務人作業壓力。
3️⃣ 針對未依規定申報與填發憑單者,稽徵機關可衡酌個案違章情節輕重,在一定裁罰金額範圍內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,維護扣繳義務人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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