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縣政府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【家事事件小學堂】
家事事件小學堂PART12-離婚篇-法院訴請離婚的流程?
(案例)
阿志與小婷認識不久後即結婚,婚後兩人開始同住,阿志因為脾氣火爆,兩人溝通不良而大吵不斷,小婷被吵得心煩意亂,決定結束婚姻關係,但是阿志對離婚的態度反覆不定,小婷覺得他雖然口頭答應要離婚,但終究不願一起去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,小婷還可以怎麼做呢?
一、什麼是離婚?
夫妻透過法律來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。如果兩造無法自行至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,則可考慮至法院提起離婚訴訟,由法院處理,離婚訴訟流程如下說明。
問題:法院訴請離婚的流程?
回答:首先應撰寫離婚訴狀,並遞交給法院,法院受理時,若當事人育有未成年子女,將安排當事人雙方上親職課程,待當事人上完課後,先進行調解程序,由立場公正且具專業能力的調委與當事人雙方會談,協助雙方達成共識。若當事人雙方皆同意離婚,調委將立刻報請法官開庭,當事人在調解筆錄上簽字離婚,離婚立刻生效,配偶關係自此消滅。
若未能於調解程序中協議離婚,法院後續將開庭,審查原告請求離婚之原因是否符合民法第1052條(修法中,詳見圖片三說明)之規定,一旦原告主張之事實及提出的證據符合規定時,法官就會判決准許原告離婚,敗訴之一方於收受判決書時得向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提起上訴,離婚訴訟為三級三審制,終審法院為最高法院。
若有離婚相關問題,可以來電或臨櫃向苗栗家事服務中心諮詢。本處亦提供「婚姻司法訴訟好複雜,誰能幫幫我」離婚工具書,有完整的離婚相關說明,若有需要可免費索取。
⭐️苗栗縣政府駐地方法院家事服務中心(委託勵馨基金會苗栗分事務所辦理)
☎️服務電話:037-371685
✅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8:30-12:30、下午13:30-17:30(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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