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6月23日 星期二

「死亡證明書」與「死亡宣告」的相關規定

最近臺灣多個博物館都有以埃及木乃伊為主題的展覽,策展團隊透露,因為展品包括木乃伊,所以被多家航空公司拒載,好不容易找到有航空公司願意協助運輸,但特別要求提供木乃伊的「死亡證明」。
今天就來認識「死亡證明書」與「死亡宣告」的相關規定吧!
🪦什麼是死亡證明書?
死亡證明書是由醫院、診所醫師或是所在地衛生所經檢視屍體後確認後所開立,讓家屬可以持死亡證明書辦理繼承、請領保險等事宜。
如果不是病死或死因可疑,則須按照《刑事訴訟法》第 218 條規定,由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,並開立「相驗屍體證明書」。
🪦什麼是死亡宣告?
如果一個人失蹤太久,與他相關的財產和婚姻關係將長期處於不確定的狀態,例如配偶無法再婚、子女也無法開始繼承,為了避免這種情況長期影響相關人的權利,因此民法上有死亡宣告的規定,把一個長久下落不明的人「推定」為死亡的狀態,經聲請之後由法院作出「死亡宣告」。
按照《民法》第 8 條的規定,一般情況下,失蹤、生死不明滿 7 年後,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;如果是因為遭遇海難、空難或其他重大災難而生死不明,則只要滿 1 年即可聲請,若是航空器失事,則依照《民用航空法》第 98 條,只要失蹤滿 6 個月就可聲請。這裡指的利害關係人,是指和失蹤者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人,如配偶、繼承人、最近親屬等。
⚰️找到失蹤者以後怎麼辦?
死亡宣告只是「推定」一個人死亡,因此當一個已經受死亡宣告的人如果被家人找到以後,接下來該怎麼處理呢?依《家事事件法》第 160 條規定,如果死亡宣告後,發現當事人其實還活著,或是原本法院裁定的死亡時間不當,當事人或家屬可以向法院聲請撤銷或是變更死亡宣告裁定。
🪦認識「發掘墳墓罪」
除了死亡宣告制度以外,我國法律為了尊重逝者的安息與社會善良風俗,如果有人破壞墳墓或是侮辱屍體,都會有刑事責任哦!
按照我國刑法第 248 條第 1 項規定:「發掘墳墓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因為墳墓是往生者安息的地方,不應該隨意挖掘破壞,本罪所保護的是社會敬重墳墓的善良風俗,即使是無主的墳墓也應受到法律保護。若進一步盜取墓葬中的財物,還會因為違反刑法第 249 條第 2 項的規定,面臨 1 年以上 7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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