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9月30日 星期一

颱風來襲勞工出勤?

颱風來襲勞工出勤以安全為考量✦雇主應加強防災措施  

❏ 勞工出勤以安全為首要考量 
當工作地、居住地或上班途中任一轄區宣布停班,勞工基於安全考量可不出勤,雇主宜不扣發工資,並且不得:
➊將不出勤視為曠工或遲到。
➋強迫補班或請假。
➌扣發全勤獎金、解僱或其他不利處分。

如因營運性質仍需要勞工從事工作,雇主應該:
➊照給當日之工資,並宜再加給勞工工資。
➋提供交通工具、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。

⚠️勞工若因於颱風天出勤,在上、下班途中發生職業災害,在治療、休養期間,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,並依規定給予職業災害補償。

⚠️原就約定居家工作的勞工,其勞務的履行,如不因颱風來襲而有影響,可以依原約定履行勞務,雇主並應照給工資;但若仍受有影響致無法提供勞務,雇主不得予以各項不利之處分。

❏ 外送員作業
雇主應採取「安全衛生防護措施」,並在地方政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(如颱風天),應停止食品外送作業。

❏ 颱風前落實防範職災
呼籲雇主加強施工架、塔吊塔柱等設備穩固,預防物體飛落、倒塌等災害,並於鄰水、土石流風險區設置通報與撤離機制,確保作業安全。

❏ #颱風過後作業前檢查
加強用電安全檢查以及高空作業墜落防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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