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7月9日 星期二

遺屬:口頭承諾沒有用

▍關於遺產,你一定沒想過⋯⋯
▍口頭承諾沒有用:不立遺囑,遺產就是「共有平分」
 
老王有太太和三個孩子,老王生前常說將來要如何分配財產給孩子,他的想法是這樣的:
太太大半輩子都跟著我打拚,過世後老家自然留給她住。
大兒子已結婚有小孩,有妥善經營公司的專業能力,就把公司股份留給他。
老二繼承目前在收租的房子。現金存款則留給女兒。
老王覺得這樣的分配十分合理,刻意選在過年團聚時把想法告訴家人,席間還叮嚀孩子們錄音錄影為證,家人們也都沒有提出異議。
 
但是,口頭承諾沒有用。
 
▍假設不立遺囑,遺產就是「共有平分」
 
法律上為了講求公平,在沒有預立遺囑的情況下,繼承人就要按照 #法定應繼分比例 來分配財產,所有財產都是由繼承人「公同共有」,由法定繼承人平均繼承。
 
以老王為例,家人清點老王的遺產,發現老王擁有的資產合計約價值一億元,老王的遺產由全體繼承人平分,配偶及三名子女每人應該拿到 2500 萬資產。 
 
如果依照老王想法分配,會產生有人分不到 2500 萬元的情況,所以,即使老王在生前多次明確表達,且有錄影、錄音,但仍不符合法律遺囑要件,最後法院判決,老王的太太和三名子女,可以各得老王所有財產的四分之一。 
 
/ 摘自《此刻,就是立遺囑的最好時刻》 ◎  蘇家宏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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