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」部分條文修正案,三讀通過!
為了健全議員聘用助理制度,及兼顧地方民意代表、村里長服務民眾的需要,立法院在昨天三讀通過「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」部分條文修正案,包括:
1️⃣健全議員聘用助理制度
2️⃣調高地方民代為民服務費
3️⃣縣(市)議員、鄉(鎮、市)民代表研究費增列主管加給
4️⃣村(里)長春節期間加發1.5個月事務補助費
5️⃣原住民議員為民服務費及原住民族地區村(里)長事務補助費每月再增加20%
內政部長劉世芳感謝立法院支持讓修法順利完成,充實地方民代與村里長的實務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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