📢立法院三讀通過「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(房屋稅差別稅率2.0方案)」,減輕單一自住者負擔,同時提高多屋族持有成本,鼓勵空屋作有效利用,明(113)年7/1上路,114年5月起開始按全國歸戶課徵房屋稅!
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全國歸戶,調高法定稅率為2%-4.8%,所有地方政府都必須按全國持有戶數全數累進課徵,但有4類特定房屋可適用較低稅率:
1️⃣全國單一自住房屋(排除房屋現值一定金額以上者)稅率降至1%。
2️⃣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的住家用房屋,法定稅率降為1.5%至2.4%(原3.6%)。
3️⃣因繼承取得共有的住家用房屋,法定稅率降為1.5%-2.4%(原3.6%)。
4️⃣建商新建住家用房屋在合理銷售期間2年內,法定稅率調整為2%-3.6%,超過2年則適用2%-4.8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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