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4月24日 星期三

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內容有那些?

1️⃣住所指定權(民法第1060條):
簡單的說,就是小孩要住哪裡,由取得監護權的一方決定。

2️⃣養育保護權(民法第1084條):
取得監護權的一方將承擔子女的主要保護、管教、養育等責任。

3️⃣合理管教權(民法第1085條):
取得監護權的一方應負起管教責任,因此在必要範圍內也可以懲戒子女。

4️⃣子女財產管理權(民法第1088條):
子女因受贈、繼承而來的財產,取得監護權的一方有管理、使用、收益等權。

5️⃣子女行為決定權(民法第1086條):
取得監護權的一方,依法為該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,具有子女在各種行為上的同意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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