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從搬家開始說起吧,有人搬家是很愉快的有的人平平沒感覺也有的人很氣憤,其實原因在於客戶不懂也不清楚(當然裝傻的也是有的),也是有些業者是用釣魚,的方式來找客戶的當然吃虧的業者也是有的。
契約書的簽訂,是保障消費者與搬家公司雙方,不論哪一方違約,另一方都可以依照契約書向另一方要求處理、賠償。當物品損壞或金額異動時,消費者可依照契約書向業者索取理賠。相對的,當消費者臨時物品增加、另卸一處、樓層未誠實告知時,搬家公司也有權依照契約書向消費者要求金額的異動,因此崔媽媽提醒您,簽約時,務必注意契約書的內容再簽字。載明不得任意加價。
搬運物品則須列出1張清單,準備1式2份,將物品損壞的理賠事宜,以及雙方的責任歸屬規範清楚,白紙黑字明載在契約上,此外,租屋族要特別注意契約書中,可能埋下的陷阱,像是以不起眼的字體標明「工資另計」,或是針對搬家時的步行距離收取高額費用等,都須特別注意。
1.大型家具定位服務。
2.免費到府估價(但有限定區域,詳情請見崔媽媽基金會每月更新的「優良搬家公司價格結構」)。
3.有些搬家公司提供免費拆卸服務,但各家內容不一,詳情請見崔媽媽基金會每月更新的「優良搬家公司價格結構」。
4.請注意:請搬家公司清運垃圾,是需另行付費。
5.「以車計價」計費方式:(出車數)x(單價/車)
搬家公司在評估服務人員數、樓層、搬運距離、步行距離、特殊地形、超重物品等事項之後,告知一輛車單價多少。然後在搬家當日,以出多少車數乘以原本告知一輛車單價費用。例:搬家公司到陳 先生家估價,簽約以3.49噸、平斗車型之貨車,一輛一趟???元搬運。搬家當日搬家公司以三輛車完成搬運。所以陳 先生需付搬家公司三x???元之費用。
6.「包價制」計費方式:完成所有搬運的費用。
當您要求搬家公司以「包價制」方式估價時,應問明所需時間、派出多少車輛和多少服務人員,而且在搬運契約書中要載明所有需要搬運的物品。
若您選擇的日子是搬家吉日,請盡早與搬家公司確定,而為免業者遲到影響 到入厝吉時,應主動向業者爭取遲到的賠償(如遲一小時打九折.....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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